首页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新源公司合规管理实施办法
时间:2023-09-01 浏览量:49
丽水市新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合规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合规管理工作,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丽水市新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合规,是指公司及其员工的经营管理行为符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企业章程、规章制度以及国际条约、规则等要求。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公司及其员工因不合规行为,引发法律责任、受到相关处罚、造成经济或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合规管理,是指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目的,以公司及其员工的经营管理行为为对象,开展包括制度制定、风险识别、合规审查、风险应对、责任追究、合规培训等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 第六条 公司实施合规管理的总体目标是: (一)确保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合规经营、规范运作; (二)确保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重大决策的贯彻执行,提高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降低实现经营目标的不确定性; (三)加强全体人员的合规意识,自觉践行公司合规管理措施,将合规管理与其他管理工作紧密结合; 第二章 合规组织体系与职能 第七条 公司合规管理组织体系由合规管理委员会、总公司及下属分公司合规办公室、合规专员构成。 第八条 合规管理委员会是公司合规管理领导机构,对股东会负责,主要负责推进公司合规建设,指导公司合规管理工作。 第九条 合规管理委员会由主席一人及两名委员组成,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主席及委员任期与执行董事相同,可连选连任。 第十条 合规管理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包括: (一)研究制定公司合规管理战略规划及管理制度; (二)对公司合规制度进行例行审议并提出修改意见; (三)指导、监督、评价公司的日常合规管理工作。 (四)倡导和培育公司的合规文化。 (五)决定其他合规管理有关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合规管理委员会会议分为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主席或两名以上委员提议召开。会议由主席负责主持,议题由主席负责汇总公布。议题由合规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涉及公司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事项的,由合规管理委员会形成决议并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正式成为公司合规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 合规办公室是公司合规事宜的日常执行机构,对股东会及合规管理委员会负责,主要负责公司的日常合规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总公司及下属各分公司均应设立合规办公室,总公司合规办公室由主任一名及合规专员两名组成,下属分公司合规办公室由主任及合规专员各一名组成。主任及合规专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与执行董事相同,可连选连任。 第十四条 合规办公室的合规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监督公司的日常决策与流程是否合规,对违规的流程操作做出整改指令,否决不合规的公司决策; (二)监督公司合规管理规章制度的日常执行情况 (三)通过自主发现或接受投诉的方式及时制止并纠正公司中存在的不合规行为,并按照公司违规问责相关规定对有关违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或提出处理建议; (四)组织合规培训并向公司员工提供合规咨询; (五)经公司股东会授权的或其他规章制度规定的职责。 第十五条 合规办公室工作会议分为例会及临时会议,例会每月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主任或者合规专员提议召集。会议由主任主持,议题由主任汇总公布,会议议题由合规办公室全体成员协商一致通过,存在意见分歧的,主任拥有最终决定权。 第十六条 合规专员接受主任的领导,在主任的安排下开展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工作。 第三章 合规重点管理 第十七条 公司应当根据外部环境变化,结合自身实际,在全面推进合规管理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切实加强对合规风险的防范。 第十八条 公司应加强对以下重点领域的合规管理: (一)公司整体管控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履行决策; 2.完善公司相关制度的建立,做到有章可依,有章可循; 3.及时整改落实公司合规管理部门就重大问题提出的整改工作要求。 (二)公司业务 1.做好合同审查工作,依法依规订立并履行合同,杜绝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的不合规情情形; 2.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开展招标采购、预付款项等业务; 3.依法依规开展工程监理业务,加强监理流程监管。 (三)劳动人事。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健全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四)财务税收。健全完善财务内部控制体系,严格执行财务事项操作和审批流程,严守财经纪律,强化依法纳税意识,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政策。 (五)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领域。 第十九条 公司应加强对以下重点环节的合规管理: (一)制定环节。强化对规章制度、合同文本、招标采购等重要文件的合规审查,确保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等要求; (二)决策环节。严格落实公司决策制度,细化各层级决策事项和权限,加强对决策事项的合规论证把关,保障决策依法合规; (三)管理环节。严格执行合规制度,加强对重点流程的监督检查,确保运营管理过程中照章办事、按章操作; (四)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环节。 第二十条 公司应加强对以下重点人员的合规管理: (一)公司管理人员。促进管理人员切实提高合规意识,带头依法依规开展经营管理活动,认真履行合规管理职责,强化考核与监督问责; (二)重要风险岗位人员。根据合规风险评估情况明确界定重要风险岗位,有针对性加大培训力度,使重要风险岗位人员熟悉并严格遵守业务涉及的各项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和违规行为追责; (三)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人员。 第四章 合规管理运行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制定全员普遍遵守的合规行为规范,针对重点领域制定专项合规管理制度,并根据法律、规则和准则变化和监管动态,及时将外部有关合规要求转化为内部规章制度。 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合规审查机制,将合规审查作为规章制度制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合同签订、重大项目运营等经营管理行为的必经程序,及时对不合规的内容提出修改建议,未经合规审查不得实施。 合规审查主要对其合法合规性以及可行性进行审查,必要时可结合现场查看、问询访谈等方式进行。 对重大复杂疑难事项,可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研讨、交流、论证;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业机构或人员协助。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加强合规风险应对,针对发现的合规风险制定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应对处置。在审查中发现风险隐患或问题的,及时向主办部门或人员反馈,并提出意见或建议供其参考;如发现重大风险隐患或问题的,依据公司相关制度和要求,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 第五章 合规培训 第二十四条 公司着力在全公司建立具有内控意识的企业文化,营造合规管理文化氛围,使合规管理意识成为每个部门、员工的共同认识和自觉行动。 第二十五条 公司应建立合规培训机制,对重要业务管理和重要风险环节的管理人员和业务操作人员进行内部控制及合规管理培训,提升合规业务能力。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执行。
|
联系我们 |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丽水市新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8-2232666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120号 邮编:323000 技术支持:杭州杭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浙 备案号:浙ICP备2024128192号 |
![]() |